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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曹尚书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以为主凡吏上书事; 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称,民曹尚书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官名,汉置,为民曹长官,掌吏民上书及缮治功作盐池苑囿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民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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