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备仓提点
官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永备仓,属宣徽院,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定秩为从五品。掌收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永备仓,属宣徽院,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定秩为从五品。掌收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公羊传·定公四年》:“刘卷者何? 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 我主之也。”
官名。南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南宋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西晋置。是皇帝临朝及出行时的主要侍卫武官之一,统殿中兵护卫皇帝,位在殿中将军之下。以明解军令的清望之士担任。
官署名。渤海国置,比御史台,有大中正一员,比御史大夫。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北院林牙。官名。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摘要别书于后,称为贴黄。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掌奏状贴黄之事。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属官,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枢密院事”条。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女官名,汉置,掌辅助引导。《后汉书·皇后纪上·章德窦皇后》:“肃宗先闻后有才色,数以讯诸姬傅,及见,雅以为美。”注:“傅谓傅母。”
《尚书·吕刑》指出当时(西周时)主审案件的刑官,可能出现五种偏差:“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或乘机和报恩怨,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或乘机敲榨勒索,或贪赃枉法。若审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