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行省
即“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即“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隋朝太府寺置,有令二员,丞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少府监。唐朝改中尚方署。职掌同“中尚方署”。官署名。隋置,见“中尚署令丞”。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见“总统府翊卫处”。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县平级,长官为土知县。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参见“土司”②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掌管诸侯朝觐礼仪,以蕃部郎中为长官。恭帝三年(556)改以中大夫为长官,隶秋官府。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蕃部中大夫。”
官名。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高级官员俸禄外的加给。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及兼秘书监给酒,宫观副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枢密直学士给茶、节度使、副使以下给米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官署名。明置,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1376)始置。设官大使、副使各一人,并验民夫多寡设百夫长统领。后汰副使及百夫长。官署名。明洪武九年始置,初掌传送军囚,后管运递粮物。其长官为大使和副大使。《明史·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无定员,从七品。与州同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例以鸿胪寺汉主簿、鸣赞、汉军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等升任。另恩拔副员就职者,可除授直隶州州判。官名。清代知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以七品警官充任,总厅隶民政厅后,改称区长。承分厅的指挥、监督,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