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坐
汉朝皇帝听朝时专用的座位。《汉书·梅福传》: “当户牗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颜师古注: “法坐,正坐也,听朝之处,犹言法官、法驾也。”
汉朝皇帝听朝时专用的座位。《汉书·梅福传》: “当户牗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颜师古注: “法坐,正坐也,听朝之处,犹言法官、法驾也。”
指众臣百官及专司某事的长官。《后汉书·陈忠传》:“陛下每引灾自厚,不责臣司,臣司狃恩,莫以为负。”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官名。汉有此官,相当于副相。《史记·留侯世家》:“沛公拜良为厩将。”王先谦补注引沈钦韩说:“犹楚宫厩尹之职。”楚国宫厩尹位次令尹,相当别国副相。汉代别将之一。《汉书·功臣表》记留侯张良“以厩将从起下邳
官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閤门通事舍人置,掌传宣赞谒之事,从七品。官名。宋置,属閤门司。初名閤门通事舍人,从閤门祗候中选取通识文字,善能宣赞者为之,天禧中去閤门二字,政和六年(公元1116
官名。宋置,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参见“提举市舶司”。
官名。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胶澳商埠暂行章程》,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依其规定,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由大总统特派; 副职有会办一人;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左、右两翼额设之职官,由本翼四旗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宋朝宰相别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宰相带集贤殿大学士者,称集贤相。北宋以宰相兼集贤殿大学土者,俗称集贤相。
官名。西汉置,属丞相,秩四百石。初佐丞相掌监察地方。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无定员,位在司直、长史下。官名,为丞相属吏,掌视察监督诸州。《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