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提督衙门
官署名。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北洋海军建成,遂于威海卫设立海军提督衙门,设提督一人为长官,总领北洋海军舰队。舰队编为左、右翼、中翼、后翼四队。以总兵二人分任左、右翼长,兼管中军,并各分管一铁甲战舰。以副将五人分任五快船管带。参将四人,除提标中军参将一人负责全军粮饷,提标管轮参将一人负责全军轮机事务外,另外参将二人分任快轮、快船管带。后军中诸小舰均以游击、都司为管带,由守备带领鱼雷艇。总兵以下各官均驻舰上,不另设官署,各舰人员按等级派官委任。
官署名。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北洋海军建成,遂于威海卫设立海军提督衙门,设提督一人为长官,总领北洋海军舰队。舰队编为左、右翼、中翼、后翼四队。以总兵二人分任左、右翼长,兼管中军,并各分管一铁甲战舰。以副将五人分任五快船管带。参将四人,除提标中军参将一人负责全军粮饷,提标管轮参将一人负责全军轮机事务外,另外参将二人分任快轮、快船管带。后军中诸小舰均以游击、都司为管带,由守备带领鱼雷艇。总兵以下各官均驻舰上,不另设官署,各舰人员按等级派官委任。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制造陵墓中用物。其官有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注说:主作陵内器物。
代行车骑将军之职。《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六月,烧当羌叛……秋八月,遣行车骑将军马防讨平之。”《后汉书·孝和帝纪》:“七年春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度辽将军朱徽……下狱死。”参看“车骑将军”条。
官署名。即“虞衡清吏司”。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年(1350) 十月,简称大名兵马司。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下辖经历、知事等职。
官名。战国楚置。见《鄂君启节铭》。
见“开封府界提点”。官名。宋置,掌察畿内县镇刑狱、盗贼、场务、河渠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府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一员,秩正七品。下设军典、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官署名。金于诸总管府、节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主官
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南齐书·长沙威王晃传》: “私载数百人仗还都,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梁书·何敬容传》: “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官名。北齐置。详见“左牝署”。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兽医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