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署令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①高级高员统称,犹言大官。战国、秦汉皆然。《史记·秦始皇本纪》: “大吏持禄取容”。②汉朝乌孙国官名。据《汉书·西域传》,乌孙国职官有“大吏一人”。③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职官,额为四人,负责承应来京蒙古
官署名。宋代设此官署,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初属御营司,后御营司废,改属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见“讲议司”。
元置,为章佩监的佐官,见“章佩监”。
见“扎尔固齐”。
①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八年(1271)分京城侍卫亲军为右、左、中三卫,皆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为正、副长官。负责宫禁侍卫以及皇帝出行时扈从,并兼屯田。下辖镇抚所、行军千户所十个、弩军千户
官名。即内侍省内常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内常侍为内承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复长秋监为内侍监,内承奉亦复名内常侍。官名。隋置,属长秋监,见该条。
清朝五贡之一。即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亦称“优生”。初分贡、监名色,廪生、增生准做优贡,附生准做优监。乾隆(1736—1795)中定,每三年由各省学政考选,大省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
掌武器之官。商代军职有“服”,甲骨文中作“箙”,西周则称司箙,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司六师箙”的记载。在《周礼·夏官》中,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两者应有所分工,可能司弓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司次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外史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