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一人。管理佛教僧侣事务。隶鸿胪寺典寺署。
世代为宰相之家。《史记·孟尝君列传》:“文闻将门必有将,相门必有相。”
官名。金置,秩从八品,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佐官有副使,秩正九品。
官名。《宋书·百官志上》记公府仓曹职掌仓谷事,州军府仓曹所掌应同。军府仓曹参军始见于南朝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为征西将军、都督荆州刺史,其所属有仓曹参军。南齐都督府除仓曹参军之外,府佐史又有仓曹
官名。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 )置,无常员。统率侍中已下至中散等官员。主受诏命,出入禁中,参议军国大事及奉命出使。在建国初期权力很大,尚书省设立后,遂废。
西周百官统称。《诗经·周颂·臣工》: “嗟嗟臣工,敬尔在公。”毛亨传: “工,官也。”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六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誊抄缮写。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人死后,由朝廷依其生前行事给予相应称号,称为谥。其号称“谥号”。起于西周,历代因之。《礼记·檀弓上》: “死谥,周道也。”孔颖达疏: “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更无别谥。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
官名。太平天国置东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东王府。每部十二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共七十二人,其官阶职同检点。参见“六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