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武将军
见“十猛将军”。
见“十猛将军”。
官名。辽置,见“北院详稳司”。
即“小驾部下大夫”。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委任官低于特任、简任与荐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如各部科
官府中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唐代柳宗元《柳先生集·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东宫属官。亦简称太子中舍、中舍人、中舍。秦、汉有太子舍人,在东宫更直宿卫,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置中舍人四员,六品,选舍人中才学俱佳者为之,与太子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侍从规谏太子,纠正违阙,傧相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冶铸。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