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胜将军
见“十猛将军”。
见“十猛将军”。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右演法,缺出由右至灵升补。
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符子》载:“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东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称东殿吏部尚书、东殿户部尚书、东殿礼部尚书、东殿兵部尚书、东殿刑部尚书、东殿工部尚书
官名。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四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八年 (1375)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增为四员,从七品。清朝置二员,俱由满人担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 一、公立学校职员;二、教育会议图书审查会、教育博览会;三、学校卫生、公立学校修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郡属官。《梁书·武帝纪》: “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八日,根据参政院的建议,袁世凯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国民代表大会由国民代表组成,关于全国国民变更国体的请愿事件,由“
官署名。金朝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官署名。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与军辖同管城壁。设司候一人,正九品;司判一人,从
见“钤辖”。官名,金朝置,从四品,掌管辖军人和防卫警捕。属钤辖司,位在钤辖下,都将上。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