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骏将军
见“十猛将军”。
见“十猛将军”。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职官。总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一人,正三品,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江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
官名。周朝及春秋战国诸侯宫内宦官之长。《吕氏春秋·仲冬》:“命阉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高诱注:“於《周礼》为宫人,掌王之六寝。”官名。掌管宫室出入的宦官称阉尹,也写作奄尹。《吕氏春秋·仲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广蕃苑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条。
指东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外戚子弟。明帝时崇尚儒学,特为四姓子弟立学,号四姓小侯。以其非列侯,或以年小获封,故称小侯。汉明帝称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因其非列侯,故称小侯。《后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名。北齐置,属太常寺,员二人。官名。北齐太常寺置博士之外,又有八书博士二人,《隋书·百官志中》仅记其官名,未注明职掌。北魏传世碑文其字体为八分体,可能八书博士是缮写碑文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