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义
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
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
北宋管勾太医局、管勾北宅所、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管勾机宜文字等官通称。南宋避高宗名讳,改称管干官。
八旗官学名。每旗设一官学,共四所。设管理大臣十人,于满洲一、二品大臣内特简;参领六人,章京四人,掌检察事务;清书(满文)教习八人,骑射教习八人,掌教学生。
学官名。见“武学”。
官名。即大理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卿。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阿速军士。置营潮河、苏沽川(古北口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同左阿速卫 。下辖行军、把门千户所九翼。官署名。元置,是侍卫亲军
①官爵名。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低一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春秋时大国下大夫相当于小国下卿之位。《左传》成公三年: “上国之上卿,当大国之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载《薛氏钟鼎款识》卷18第4至6页)。所掌似为会计之事。
即“巴克什”。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