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教院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郡门下吏名。《三国志·蜀书·姜维传》记魏天水郡有主记一职,《晋书·舆服志》所载亦有河南主记,即东汉郡主记室史之职。北魏于鲁郡、北齐于清都郡亦设主记,分别见《金石萃编》二九,北魏《鲁郡太守张猛龙碑》及《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
五代至北宋殿前司、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
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尚书·虞书·尧典》: “帝曰:‘咨,四岳’”,“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孔安国传: “分掌四岳之诸侯”。
官名,俸千石,掌司空府诸曹事,地位仅次于司空公。详“司空”条。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二员,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徽政院。设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丞各二员。辖寿和署、上都掌设署等机构。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官署名。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置,属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