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司员外郎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即“上京皇城使”。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
县主之夫的称谓。见“郡马”。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
将军名号。东汉初有诛虏将军刘隆。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岑彭传》:“十一年春,彭与吴汉及诛虏将军刘隆……皆会荆门。”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为十五阶之第六阶,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下,称嘉成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值班,朝会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
官名。唐昭宗天祐三年(906)置,五代后梁因之。掌检校皇城启闭与警卫。宋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
官名。参见“神乐署左署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