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理藩院

理藩院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下设左、右参政、副理事官,启心郎等官,专管“外藩”事务。顺治元年(1644)改设尚书等官。十六年改属礼部。十八年仍复旧制,制同六部,并分置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定制,额设满尚书一人为主官,以左、右满侍郎(亦间蒙古人)各一人,额外蒙古侍郎一人佐之。并特简王、公、大学士一人兼掌院事。下设郎中、员外郎、堂主事、主事、校正汉文官、司务、笔帖式等官分司治事。分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以及满档房、汉档房、蒙古房、司务厅、当月处、督催所、银库、饭银处等办事机构。所属有内外馆、蒙古官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馆、喇嘛印务处、木兰围场等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置理藩部。


官署名,清置,掌管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如部界、封爵、设官、户口、耕牧、赋税、兵刑、交通、会盟、朝贡、贸易、宗教等。其官有大臣、尚书、侍郎、堂主事等。《清史稿·职官二·理藩院》:“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尚书、左右侍郎,俱各满洲一人,额外侍郎一人。其属:堂主事,满档房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汉档房汉军一人。领办处,员外郎、主事,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洲三十有六人、蒙古五十有五人、汉军六人。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满洲三人、蒙古八人……尚书掌内外藩蒙古、回部及诸番部,制爵禄,定朝会,正刑罚,控驭抚绥,以固邦翰。侍郎贰之。”光绪三十二年改为理藩部。参看《清文献通考·职官六·理藩院》、《清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猜你喜欢

  • 左相室

    官名。战国置。家臣的长官。《十二家吉金图录》卷下著录“鼎”铭:“王后左相室”。

  • 计掾

    见“上计掾”。官名,汉置,为“上计掾史”的省称。详见《计吏》条。

  • 左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置,亦省称为左银青光禄。《寇遵考墓志》:“(明帝)武成二年(560),除前将军、左银青光禄,司寇府都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六三之二)为加官,无具体职掌,正七命。参

  • 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其职务为拟订改进华侨教育方案,调查华侨教育情形,计划华侨教育经费,计划其他

  • 徽猷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徽猷阁”。

  • 后宫校事女史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四品。

  • 礼院修撰官

    官名。唐朝太常礼院置,一员,德宗贞元七年 (791) 停,九年复置,成为定制。

  • 乡公所

    官署名,即乡政府,民国置,设乡长、副乡长各一人,办理乡中事务。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县以下的组织为乡(镇),乡(

  • 太子左清道率府率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

  • 司勋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司勋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名司勋郎中,为吏部司勋司长官。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隋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