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诸项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清顺治元年
金制,太医院所属有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等。见《金史·百官二·太医院》。伎术官名。金于太医院置正、副奉上太医,及长行太医,掌医疗之事,十科员额共五十人。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次于左相。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公园及其他文化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设教育科。
散官名。明置,文、武正一品,初授。官名。明制,文之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文之散阶》。
官员改入他省、县籍,称为入籍。清制,凡入籍者,需其祖父在寄居地方置有产业,居住二十年以上,方准入籍。由寄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
爵位制度。三等爵即三等爵级,即公一级、侯伯一级、子男一级。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两者相互为用。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 公食其半,侯伯食三分之一,子男食四分之一。《周礼》载
官名,掌管仓廪。《荀子·议兵》:“若是,则必发夫掌窌之粟以食之。”也有人认为窌是“稟”字之误。稟,禀字的古写。
官名。汉朝郎官一种,以著黄帽,故名。或以黄头为施黄旄于船头,职掌行船。又,汉朝水军士卒亦称黄头。东汉沿袭此称。官名,汉置,为郎官的一种,掌行船,汉朝水军也称黄头郎。《史记·佞幸列传》:“邓通,蜀郡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