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都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书记等,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刑名、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清代汪辉祖《佐治药言检点书吏》:“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
官名,汉置,掌管地方军队,护卫京师,并掌京都右郊武事及治安纠察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分掌军马之政。设太师。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军官。以西部省太师为主官,分掌兵马之政。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以山阳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典农署。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藩封掌印”,即“一旗之长”。掌一旗之政令。清朝内、外藩蒙古及哈密、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世袭者循例题请,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为削夺汉军万户军权,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十路分立,分管各地汉军军户。至元元年(1264),罢各路奥鲁总管府,设总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官名。北魏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六四之 二《元夫人赵光墓志》: “(夫人嫁)昭成皇帝之胤,散骑常侍,内大羽真、太尉公,使持节、车骑大将军,冀州刺史,比陵王孙。”
宦官名。宋朝置,位仅次于都都知,掌供奉禁中之事。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知入内内侍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