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院丞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司士参军事”。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印信,属门下省。参见《宋书·礼志》。
官名。隋朝置,为太子典书坊长官,员二人,正四品。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右庶子为右中护。咸亨元年 (670) 复旧。睿宗景云二年 (711) 再改典书坊为右春坊,以其比中书令,置
东汉末乌丸首领。袁绍因乌丸助其击公孙瓒,遣使拜乌丸三王皆为单于,《三国志·乌丸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载其版文:“乌桓单于都护部众,左、右单于受其节度,他如故事。”东汉末年乌丸左部首领。《三国志·魏书
官名合称。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改陈州为金兴军,以粘葛奴申为节度使,下辖建威卫、虎威卫、振武卫、振威卫、果毅卫五都尉,分掌各招抚司所发援兵。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周礼·秋官·序官》: “掌货贿,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贾公彦疏:“掌邦国所致货贿”,“文阙,不可强言也”。官名。周设此官,掌邦国所致货贿。见《周
杂任职名。唐置,职掌同州“司法参军事”参见该条。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荡副都督。四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