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清朝书写内阁票拟批答之纸签。其纸幅较题本略小,长七寸余,宽四寸余; 左书满文,右书汉文。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简称忠翊卫。仁宗延祐七年(1320)六月,由中都威卫使司改置。统红城、马邑、大同等地屯田侍卫军人。秩正三品。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佥事各二员。下设行军千户所十翼,弩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
官名。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相当于委员长。如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官名合称。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次官,视从八品。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见“十武将军”。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掌皇帝亲军,有时亦外出作战。始置于太宗会同元年 (938)。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汉初诏令即由御史大夫下相国,相国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或以为即御史中丞。官名,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通典·职官六·中丞》:“初,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