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显文阁
官名。南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
官名。南宋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南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
官名。南宋置,为贴职之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兵器,其性质相当于兵工厂。
即“南主客郎”。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六品官二人。遇有缺出,以小中译、嘎厦卓尼尔升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二人,为噶厦办事处秘书; 后藏员额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称“南大王院”。详见“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
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掌畜养牲畜,以供王府之需,所设官俱为杂职。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见“小匠师下大夫”。
官名。即尚辇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奉御。参见“尚辇奉御”。
官名。见“内翻书房”。
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宋制,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称为罚直。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直指铜钱数,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