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府
府的等级之一。元制,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
府的等级之一。元制,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置,掌幕职州县官磨勘之事。不久即罢,以其事归流内铨。官署名。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置,掌磨勘幕职、州县官功过,引对黜陟。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同年五月省,以其事
参见“御”。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军需事务。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冶铸。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
官名,三国魏置,掌开荒种稻。《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诸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辅佐堂官,审核各司重要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见“全国经济委员会”。
官名。北魏前期尚书省虞曹长官。《山徽墓志》载其父曾任此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72)。参见“虞曹”。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