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州司会
官名。北周置。武帝平北齐后,于建德六年 (577) 二月在相州置宫及六府官,此为天官府主要官员,静帝大象元年 (579) 二月癸亥,移相州六府于洛阳,遂罢。
官名。相州为北齐邺都所在之州,北周平北齐后,为稳固对北齐旧地统治的需要,比拟中央天官府的建制,置相州司会。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东夏平,授相州天官府司会。”其职掌见“司会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武帝平北齐后,于建德六年 (577) 二月在相州置宫及六府官,此为天官府主要官员,静帝大象元年 (579) 二月癸亥,移相州六府于洛阳,遂罢。
官名。相州为北齐邺都所在之州,北周平北齐后,为稳固对北齐旧地统治的需要,比拟中央天官府的建制,置相州司会。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东夏平,授相州天官府司会。”其职掌见“司会中大夫”。
翰林学士别称。(1) 唐宋时翰林的别称。《鹤林玉露》谓“东坡知贡举,得一卷颇奇,时山谷亦预校文,曰:‘可贺内翰得人’。”(2) 清代称内阁中书为内翰,亦称中翰。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于临时法院、将军府、礼制馆、军政府军事部等机构,相当于秘书厅或总务厅,办理秘书事务或机关总务。
官名。三国吴置。郡武职,统率郡兵。《三国志·陆胤传》: “后为衡阳督军都尉。”官名,三国吴置,为郡佐吏,掌领郡兵。《三国志·吴书·陆胤传》:“后为衡阳督军都尉。”
官名。别称镇统,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二品,陆军副都统充,简放。掌领全镇事务。
官署名。元朝置。建置、品秩、职掌、设官皆同大都太仓。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佐太子骑官备身正都督领太子骑官备身五职、太子骑官备身等,侍卫东宫。从五品。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官署名。唐朝户部四司之一。高宗登基(649),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司设。为户部之头司,龙朔二年(662),改称司元司,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地官司,中宗神龙元年(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