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所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即“枢密院副都承旨”。
官名。北周置竹工中士,正二命;竹工下士,正一命。掌竹工之事,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
官名,汉中尉、属国都尉、西域都护之属官皆有丞、司马、千人;如淳说,凡此“千人”,皆官名也。韩延寿为东郡太守,冯奉世长子谭为天水司马,皆有“千人”,而如淳又说:“千人、司马,皆不治民也。”司马、千人,皆
官名。元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从二品,员额二人,掌为皇帝进讲史书。
官名。北魏置,属门下省。掌起草诏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位高于中书舍人。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为南、北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设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为东、西作坊。六年,归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农工商部尚书设。并作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参加阁议。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员额一人。见“农工
官名。三国时有此官,掌徒役。曹植《应诏》诗:“命彼掌徒,肃我征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