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旨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初沿明制,但不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而由内阁满、汉票签处侍读、中书等官拟写草签,署名呈大学士阅定、书押,再缮写正签,签背写明缮写中书姓名,然后送皇帝,由皇帝亲批。所拟有单签、双签、三签、四签之别,视本章情况而定。自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仅例行事务题本仍交内阁拟写。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初沿明制,但不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而由内阁满、汉票签处侍读、中书等官拟写草签,署名呈大学士阅定、书押,再缮写正签,签背写明缮写中书姓名,然后送皇帝,由皇帝亲批。所拟有单签、双签、三签、四签之别,视本章情况而定。自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仅例行事务题本仍交内阁拟写。
同“大政”。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掌国政的正卿大臣。《逸周书·尝麦》: “众臣咸兴,受大正书,乃降。大史䇲刑书九局以升, 授大正。”参见“大政”。
官名。即户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户部尚书。官名。见“地官”。
1、“五百”的别称。汉朝“五百”为官府小吏,掌护卫、引导、行杖等。参看“五百”条。2、即“伍长”。晋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伍人曰伍,伍长为伯,故称五伯。一曰户伯。”又作伍百、五百。(1)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官署名,东汉置尚书,总领政事。三国曹魏,在京都以外置尚书分台,称尚书行台。《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诸葛诞作乱寿春,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泰总署行台。”其后,晋置,北魏置,称大行台,隋有行台省,唐初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郡,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晋朝始置,一品。南北朝沿置。南朝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为九等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
宦官职名。宋人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隶工部。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唐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右肃政台置,睿宗景云三年 (712)废,玄宗先天二年(713)复置,督察诸州,寻废。参见“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