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务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纳场为西窑务,以三班使臣二人为监官。神宗时,令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制陶瓷器皿以及营缮用的砖瓦。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纳场为西窑务,以三班使臣二人为监官。神宗时,令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制陶瓷器皿以及营缮用的砖瓦。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 置,分为汴东、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贞元三年 (787)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宪宗元和五年 (810),诏盐铁使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上都留后
即首相,揆,掌管,管理。宰相为总百事之官,常数人担任,居首位者称首揆。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宋制,吏部按
官署名。明、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武官名。汉有剽姚校尉。《史记·卫青传》:“再从大将军受诏,与壮士,为剽姚校尉。”《汉书》作“票姚”,《后汉书·班固传》作“僄狡”,汉荀悦《汉纪》作“嫖姚”。
官名。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二员,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制用语。即奏举。宋朝高、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并担保其胜任,称保任。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举主亦须受罚。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即“奏举”,见该条。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礼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宗室朝参,主奉祠事,陈乞入道为尼,及太庙五飨三献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厅之副长官,协助厅长管厅事。也有只设厅长而不设副厅长者,如军咨府所属四厅,厅长下各设副官一人。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