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置一人,位在知府、通判之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九年复置。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置一人,位在知府、通判之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九年复置。
官名。即光禄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少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明初户部浙江部、刑部浙江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浙江部”。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①担任。出仕。《礼记·内则下》: “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②职事。《班簋铭》: “更虢成公服。”《尚书·周书·旅獒》:“无替厥服。”③周朝划分的封国区域。《周礼·夏官·职云氏》: “乃辨九服之邦国。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游击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画工与男绣工,掌画壁画与刺绣。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司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