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补
见“特授”。
见“特授”。
官名,汉置,掌管市场贸易。《后汉书·酷吏列传·樊晔》:“初,光武微时,尝以事拘于新野,晔为市吏,馈饵一笥,帝德之不忘,仍赐晔御食,及乘舆服物。”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始置,协助牧、尹管理本府之事,员一人,序位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北宋亡,遂废。官名。宋置,见“开封府尹”。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良醖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酒醴之事。属官有监事。清制,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羊、酒并备酿酒所用器物,并供应宫内日用羊肉及牛乳。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署内设
官署名。汉朝有西域都护府,详“西域都护”。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有大都护府、上都护府之别,设大都护、副大都护或都护、副都护等官,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户、兵、法诸曹参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官名。见“司府寺”。
监狱名。梁置,即“建康县狱”,见该条。
官名。宋朝御史台临时差置,掌国忌行香,为御史台五使之一。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宋置,属御史台。由御史临时充任,掌国忌行香。元丰改制后罢废。
宋朝官场用语。诸州禁军、厢军皆戍更,其隶州者称驻泊。凡驻泊军,若捍御边寇,则由总管、钤辖共议,州长官不得参预。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即知州、都监、监押同领。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即发公牒互报。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