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勾太医局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以选人充任,为太医局次官。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以选人充任,为太医局次官。
官署名。金朝地方机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章宗明昌四年(1193)设在西京抚州。置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① 爵名。周朝始设,为五等爵之第四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子、男爵位属同一等。《孟子·万章上》:“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
任官制度。明定制,指对官吏正式授予官职。京官部寺所属,必考满后始实授; 御史、中书舍人必经试职后始实授。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明清之制,凡正式任命实缺官员称为实授。有吏部始授即为实授者,亦可由试署改为实授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
见“国史院”。
官名。掌管衣服的官。《左传·襄公三十年》:“辞以老。与之田,使为君復陶。”注:“復陶,主衣之官。”
官名。五代后梁乾化元年(公元911年)十二月,以大理寺卿王鄯为之,赴安南送旌节,属临时特遣使。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