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纪录

纪录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录,准随带加级者不改。参见“加级”。

猜你喜欢

  • 权发遣三司使

    官名。见“三司使”。

  • 坊公所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 都大提举疏濬黄河司

    官名。宋置,为转运使、转运副使的兼职,掌修河防之事。《宋史·河渠志二》载:“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始置疏濬黄河司。……将自卫州(治所在今河南省汲县)濬至海口,差范子渊都大提举,……官吏奉给视都水监

  • 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 都麴酒使司

    即“都麴使司”。

  • 国民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战船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战船。

  • 都督诸军事

    官名。北魏置。出征时作为一路的军事长官,总管所部的军事事务。《魏书·显祖纪》:“诏北部尚书尉元为镇南大将军、都督诸军事,镇东将军、城阳公孔伯恭为副,出东道救彭城。”

  • 上都尚饮局

    官署名。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隶宣徽院,秩从五品。置官、职掌同于“大都尚饮局”。

  • 正总朝医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秋,《幼主诏旨》封实天福吉春林为正总朝医,为天朝典官。可能是前期所置国医的易名。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就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