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参见“光禄卿”。官名。为光禄寺的长官。南北朝时梁、北齐、唐、宋、明、清都设此官,掌管皇室膳食等事。详见“光禄”条。
①武官名号。东汉初年有征虏将军祭遵。② 官名。三国、魏、晋、南朝宋、齐、梁及北魏为武官,亦作为高级文职官员的加官。三国魏、晋、南朝宋为第三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智威、仁威、勇威、信威、严威等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补给计划、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厅长中将级,副厅长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
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长官。见“税务处”。
伎术官名。隋置,见“相博士”。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