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政区名。明初沿元制采用“行中书省”之制。太祖丙申年(公元1356年)克金陵、七月置江南行中书省,治所在应天府。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其所属应天等十四府、徐州等四州直隶中书省
官府文书名。唐宋立后妃,封亲王、皇子、大长公主,拜三师、三公、三省长官时用之。由翰林学士撰文。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官名,两汉皆置,西汉属少府,东汉属大司农,为官之长,有丞,掌择舂御米等。《后汉书·百官三·大司农》:“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择也。丞一人。”员吏一百一十二人。参看“官
隋朝于流内官与流外官之外,又置视流内与视流外,俱有品,谓视品。隋朝视流内从视正二品至视从九品凡十四等,自行台尚书令至公国侍郎; 视流外从视勋品至视九品凡九等,极于胥吏,无上下阶。唐朝仅有视流内正五品至
1、指官吏的职位、封号、品级。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官衔》:“当时选曹补授,须存资历,闻奏之时,先具旧官名品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唐白居易《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诗:“齿
高等教育机关。清末始创办近代高等教育,辛亥革命后,首都与各省多设置大学。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二月,依照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国立大学条例》规定,国立大学设文、理、法、医、农、工、商等科,各科分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朝中大官根据功绩大小而定的朝列位次。《汉书·高后纪》:“诏曰:高皇帝匡饬天下,诸有功者皆受分地为列侯,万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于久远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谊,施后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