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部员外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饮官令,正八品,饮官丞,正九品。
即“大理寺提点”。官名。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
宋朝诸路提举常平司别称。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次官,视从八品。
官署名。宋朝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大理寺皆设,掌检详条法事宜。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明初,于都察院下置监察御史,以各布政使司分别设置为道,初为十二道。永乐 (1403—1424) 中改为十四道。宣德十年 (1435) 罢原置交阯道,定为十三道,计有浙江、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位在主客给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古代小官。《尚书·顾命》:“狄设黼扆缀衣。”传“狄,下士。”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