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书写
吏员名。元代于六部置,员额一至二人,掌蒙文缮写之事。
吏员名。元代于六部置,员额一至二人,掌蒙文缮写之事。
官名。见“司宰寺”。
官名。清朝光禄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设,由皇帝特简,无常员。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后,特简满大臣一人
官名。见“公府马曹”。
见“宣徽院”。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郡分职吏名。汉代汝南有侍奉掾,见《风俗通》九《怪神篇》,其职掌不详。
官名,战国置。都大司马副佐,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 《古玺汇编》第五号: “杫都左司马。”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升迁方法之一。京朝官、选人、大小使臣关申吏部四选,按一定的年龄、出身、考数、任数、举主员数,升迁相应资序或差遣,称为关升。宋代官员循例升迁的铨注方法。由选人、京朝官、大小使臣将本人的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作册矢令尊铭》:“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