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

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在长官之下设有副长官一人,参赞二人。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开会时,指导长官、副长官得派参赞出席指导。凡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处理事件及发布命令,如指导长官认为不当时,得纠正及撤销之。其经费亦由指导长官公署转发。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一月二十五日设立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后,行政院亦于二月四日设置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惟同年七月内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取消,另设察哈尔境内蒙古各盟旗群地方自治政务委会时,则无关于设立自治指导长官的规定。

猜你喜欢

  • 守陵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每陵员一人,掌所在皇帝陵墓的守卫、清扫、修缮等事务,下设守陵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 护理

    官制术语。清制,省级长官出缺,未及派员接替,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称护理。如总督、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旧制,高一级的官员缺职,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处理其事,称为护理。其职衔相当的,称为署理。见《六部

  • 燕王府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燕王府设官如下:燕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燕吏书、燕户书、燕兵书,燕刑书、燕工书各一人。燕经历,主

  • 骁猛将军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

  • 班长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 左翼军都统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 东京留守

    官名。① 即东都留守。唐玄宗天宝(742—756) 改是称,肃宗复为东都留守。详“东都留守”。②宋朝置。太祖建隆元年 (960) 始置,以亲征泽、潞,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设留守司,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

  • 三师

    ①太师、太傅、太保合称。北魏始有此称,位上公,居二大、三公上。名为辅导天子之官,位极尊而无具体职掌。北齐因之,后主时为激赏人心,增员而授,不可胜数。北周改称三公。隋、唐仍称三师,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

  • 大都尚酝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由御酒库改立,秩从五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隶宣徽院。置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 制国用副使

    官名。元置,为制国用司的佐官,见“制国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