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纠察缉捕。《汉书·张延寿传》:“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缚束长吏子弟。”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掌更鼓之处。以有罪内官司其事。每夜五人,轮流于玄武门楼打更。例只一更一人上楼,不许携灯,风雨无阻。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凡有罪宦官,谪司其事。每夜五名,轮流上玄武门楼打更,自起更三
忠于职责。《左传·昭公二十年》: “守道不如守官。”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官名。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军咨府所属四厅、盐政院、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主管各厅事。北洋政府始置,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国民党政府沿置,
官名。东汉县府掾属。《后汉书·百官志》:“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为五部,春秋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官名,东汉置,即廷掾。在郡称五官掾,在县称廷掾。《后汉书·百官志》:“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
官名,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武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蒲类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各一人。”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直属机关。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地方自治讨论会,拟定《县各级组织纲要》,为起草此一《纲要》的补充法规,遂于行政院内设县政计划委员会,负起草之责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每军一人。负责平时训练及战时督战。以前、后、左、中、右及一至十九之数编次系衔,如前一军军帅、后六军军帅等。另有职同军帅,恩赏军帅,数不可考。地方则以一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