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属官。分管一旗之事。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十佐领内外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员外郎统称。
帝王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并追尊以某祖某宗的名号,称为庙号。庙号始于商代,其时惟称为某宗,如太甲称太宗,太戊称中宗,武丁称高宗。汉始分别以某祖某宗为庙号,如高皇帝称太祖,光武帝称世祖,文帝称太宗,武帝
文书名。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汉书·路温舒传》:“取泽中蒲,截以为牒。”至唐,始定为官府文书,属上行文之一种。唐制,凡下之上达,其制有六,牒为其一,乃
官名。即中校丞。
蒙古语,意为“查验者”,又译脱脱火孙、脱脱和孙。元朝设于重要驿站盘查往来使臣、防止伪诈的官员。正职从五品,副职正七品。官名。元置于交通枢纽处的驿站,专司稽察过往使臣真伪及人员物品是否违反乘驿的规定。乘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初名“步军总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是称。左、右翼各一人,正三品。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外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明朝王府三伴之一。建文(1399—1402)中置,一人,从九品。与伴读、伴讲合为王府三伴。诸王待如宾师。成祖即位,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