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制度。三等爵即三等爵级,即公一级、侯伯一级、子男一级。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两者相互为用。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 公食其半,侯伯食三分之一,子男食四分之一。《周礼》载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唐朝为起居郎、起居舍人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起居郎为左螭,舍人为右螭,又并为修注”。宋朝为修起居注、起居郎、起居舍人等官省称。
官署名。简称侍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三班院置,为吏部四选之一,掌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等武臣铨注之事。设吏部侍郎领右选一员。若命他官兼摄,则称右选侍郎,后又称侍右侍郎。另设郎中、员外
官名。宋置,属司农寺。掌抽查漕运交仓谷米的质量。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德宗贞元年间设置,考唐玄宗开元中制定的礼仪制度。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为及格;以下为不及格。其有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员。北宋初沿置此科,考墨义三百条。后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吏部、仓部、兵部均设。掌文书收发之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吏,掌市场的巡查稽察,检举违法者。《周礼·地官》: “司稽,五肆则一人; 胥,二肆则一人; 肆则一人”,“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帅,掌领兵马征伐。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置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