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北魏末置。统率前军。《魏书·出帝平阳王纪》: “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寻诏椿镇镇虎牢。”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都御史”。
官名。明制于顺天府置都税司大使一人,秩从九品,掌税收之事。其下设副使一人,未入流。
即上仪同大将军、上仪同三司的简称。
满语。意为“大臣”。
官名。元朝置。迷儿军万户府长官之一。参见“迷儿军万户府”。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七阶。另,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
宋朝吏部尚书左、右选与侍郎左、右选总称。北宋前期,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分治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铨注之事皆归吏部,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选;
唐置。(1)诸道临时特遣使。武德元年(公元618年)遣太仆卿宇文明达招谕山东;建中二年(公元781年)徐州刺史李洧以州降,朝廷以洧为招谕使。(2)羁縻州临时特遣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玄宗遣使至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