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保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副官长。见“考试院”。
官署名。① 即枢密院,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枢密院置,院使、副使各一人,直学士二人,后改为直崇政院;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复为枢密院。参见“枢密院”。②即资正院,元惠宗至元六年十二月(
国子学生职名。唐置于国子学,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能日诵一千言,并口试策试学业,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授以散官,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俸禄赐会同直官例,初制二十人,开元中减为十人。大成通四经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 置,员十人,属勋卫府,选勋臣贤德之后及太中大夫、正任团练使、遥郡观察使以上官子弟亲属充任。五年罢。参见“勋卫府”。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尼仓管理征收钱粮。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宰官曹长官,掌供御膳。《魏书·昭成子孙列传》:“及(拓跋浑)为宰官尚书,颇以骄纵为失,坐事免。”一说与太官尚书为同职异称。
官署名。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宣宗兴定五年(1221)设于河东南路怀州,以招集离散民众,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五品。
清朝官缺之一种,即八旗中额设之职官。分为公中缺、翼缺、旗缺、佐领下缺四种。详见各条。
官制用语。明朝指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短者。初历事时间短,期满回监,弘治(1488—1505) 后定为一年,期满上选。计有承运库十名、司礼监十六名,尚宝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又有随御司刷卷一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