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官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仁寿四年(604)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唐太宗贞观(627—649)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有安抚、巡察、存抚等名,后
①初为临时差遣之职,置于军中,监督出征将帅。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愿得君之宠臣, 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汉朝亦或置。《后汉书·袁绍传》: “绍遂以(孟)岱为监军,代配守邺。”时又有监军使者,
清代举人在会试外的入仕途径之一。举人考中后,经过三科,由本省督抚给咨赴吏部候选,称为截取。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吏部奏举人拣选知县壅滞,除现在已经截取赴部听其照例铨选外,其余令直省督抚于乡试后会同
官名。亦称大理寺卿。北齐改廷尉为大理而置,为大理寺长官,列位九卿。员一人,三品。隋朝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从三品。唐朝置一员,从三品,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详刑正卿,武
爵名。晋武帝泰始三年(267) 改宗圣侯置,奉孔子祀。南朝陈亦置。
官名。见“司勋中大夫、下大夫”。
外官入朝制度。唐玄宗开元八年(720) 定制,诸州都督、刺史或其上佐,每年轮流朝集,十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朝见,汇报民情风俗、属官考课,并进纳贡物、聆听敕命; 边要州及遭水旱灾州,都督刺史不必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大呼药下,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任官制度。明洪武十八年(1385)定。即选进士为庶吉士之制。永乐二年(1404)以庶吉士隶翰林院,遂有馆选之名。清沿明制,凡选庶吉士均曰馆选。初由新进士中直接选拔。雍正元年(1723)后,改以朝考选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