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局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
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史·职官一·议礼局》。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
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史·职官一·议礼局》。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法典事项。
皇帝赐予大臣的一种待遇,获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会。《三国志·刘封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申)仪至京师,诏转拜仪楼船将军,在礼请中。”皇帝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
官名。北宋置,蔡河拨发一人,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 江南、两浙、荆湖拨发,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拨发纲运。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以顾徽任此职,出使曹操。三国吴孙权赤乌(238—251)中置为东宫官。见《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钟离牧传》。官名,三国吴置,本为领兵武官
文书名。宋朝,中书遇事奏对,以白纸撰状,宰相押字,执政列具姓名,经皇帝亲阅,于状尾加盖御宝,并批“依”字,然后降外施行,称为熟状。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置中郎将一员、左右郎将各一员、兵曹参军一员、校尉五员; 每校尉领旅帅二员,每旅帅领队正二十员、副队正二十员。掌领近卫卫士勋卫之属宿卫,号为内仗,极受亲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彝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同治八年(1869)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即用今称。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其选途最为优异,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光绪中停而复设,直至
官名。北齐置。中侍中省内谒者局次官,员一人。官名。北齐设置,见“内谒者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