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侯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主司刑狱的官府机构。一说周朝以司寇为官长。《周礼·秋官·序官》:“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荆邦国。刑官之属,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属官有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士、方士等。郑成
官名。西周春秋时设置,参见“卿士”。
官名合称,即丞和主簿。丞为副长官,为长官之佐,协助长官掌职事。主簿,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参看“丞”、“主簿”条。
见钦天监监副”。
官名。也是官署名。唐设此官,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京都诸园苑监》。
官名。北周置,属宗师中大夫,见该条。
1、天子。《尚书·大禹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又《泰誓》:“宣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2、帝王的嫡妻。《明史·孝烈方皇后传》:“后崩,诏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济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司法、刑罚、审判、监狱、勾检军事条约,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教育。设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二、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上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中大夫属官。佐乐部中大夫、小乐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其下设小乐部中士。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
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