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市令长
官名。汉代在城市中设市,为交易场所,故市令、市长纯为商业而设,不是治民之官。京师长安有两市,一市置令,属京兆尹;一市置长,属左冯翊。此外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均有市长。洛阳市长,西汉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可能邯邯、临淄、宛、成都诸市长西汉亦属大司农,东汉则改隶郡国。一般郡国多置市掾以掌市场贸易之事。魏晋南朝诸郡亦沿汉制置市掾、史;北齐于郡城所设的市置市长,隋于郡城所设的市置市令。
官名。汉代在城市中设市,为交易场所,故市令、市长纯为商业而设,不是治民之官。京师长安有两市,一市置令,属京兆尹;一市置长,属左冯翊。此外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均有市长。洛阳市长,西汉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可能邯邯、临淄、宛、成都诸市长西汉亦属大司农,东汉则改隶郡国。一般郡国多置市掾以掌市场贸易之事。魏晋南朝诸郡亦沿汉制置市掾、史;北齐于郡城所设的市置市长,隋于郡城所设的市置市令。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 “其雉,翌日,王其令右旅众左旅畓见方,不雉众。”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匈奴官名,掌辅政。《汉书·匈奴传》:“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左右贤王、左右谷蠡最大国,左右骨都侯辅政。”
官名。隋朝太子门下坊次官,初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减二员,正五品上。唐朝改太子中舍人,高宗永徽三年 (652) 因避讳改,显庆元年 (656) 复名中舍人。参见“中舍人”。
官名。南朝梁司农卿所属中部仓长官。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杀人者为契害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
见“发运使”。
流外官名。宋于开封府置,其职掌似为接受并签押文案簿书之事。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录,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