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宋孝武帝初置,以代都水使者之职,旋复故。官名,西汉置。西汉时水衡属官有令、长、丞、尉二十余人,分掌上林苑中宫、馆、台、市、禽兽等事。令、长负责本单位全面,丞为令佐,或独掌一面,尉掌治安保卫。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周朝贵族子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郑玄注: “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1、诸王子弟或诸侯之子称国子。《国语·周语上》:“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注:“贾侍中云:国子,诸侯之嗣子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四年(468) 改辅国将军置,后废帝元徽二年(474) 复称辅国将军。参见“辅国将军”。
①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左、右拾遗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拱奉讽谏。从八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初多出领外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改正言。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
官名。金朝置,为宣徽院副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官名。①宋朝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副长官,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人,品秩同朝议大夫。②宋朝亲卫中郎、勋卫中郎、翊卫中郎合称。徽宗崇宁四年置,凡四十员。五年,皆罢。参见“三卫官”。武职侍从官名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参见“法部左丞”。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从五品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