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录事
郡门下吏名。北魏、北齐置。《金石萃编》三一李仲璇《修孔子庙碑阴》题名列有北魏鲁郡录事一人;《隋书·百官志中》记清都郡与诸郡均置录事。参见“录事”。
郡门下吏名。北魏、北齐置。《金石萃编》三一李仲璇《修孔子庙碑阴》题名列有北魏鲁郡录事一人;《隋书·百官志中》记清都郡与诸郡均置录事。参见“录事”。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
官名。又称“委署掌盖”。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额设三人,正八品。协掌伞房事。参见“掌盖”。
官名。北宋初,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真宗咸平三年(1000),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另设同提点铸钱事。仁宗景祐二年(1035),始置江、浙、川、广、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汉武帝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掌议论。给事中为加官,加此官号者可出入禁中,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汉书·萧望之传》:“三岁间,仲翁至光禄大夫给事中,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署小苑东门候。
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
官名。唐朝宗正寺太子陵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掌守卫太子山陵。官名。唐朝等置,从八品下,总理太子陵事。见《新唐书·百官三·诸太子陵》。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署名。即唐朝太常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两郊社署,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幂。各置令一员、丞一员,另有典事、门仆、斋郎等属。
官名。唐朝光禄寺掌醢署置,十员,流外五品,掌酱醋醯醢。流外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醢人,“掌四豆之实,以供王祭享之用。”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主醢十人,秩流外五品,即《周礼》醢人之职。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差遣,称就移。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相应的差遣,称为就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