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维那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曹。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曹。
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媒氏下士二人,掌理万民之婚姻。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媒上士正三命;司媒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之媒氏。北周提倡婚嫁务从节约。《周书·武帝纪》载建德二年(公元573年)九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主兵事。东汉三公府亦置,掾秩比三百石; 郡县所置,掾秩百石。官名。汉朝司隶属官有兵曹从事史,有兵事时则设置此官,掌管兵马。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为州官的佐吏。唐制,府设
官名。① 明朝之基层领兵官。分设于京营三大营及各地总兵之下。属京营三大营者,位在千总之下,设于永乐二十二年 (1424)。属总兵者,位在守备之下,无品级,无定员,分属所领之兵。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
代行大司马之职。《后汉书·光武帝纪》:“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大司马掌军事。参看“大司马”条。
官署名。金朝置。属司天台。掌观测气象等。设八人。
官名。《诗经·大雅·緜》说:“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意思是古公亶父有窑一样的地室、窑一样的洞穴。复通覆,孔颖达说:“《说文》云,覆,地室也。覆者,地上为之,取之于土,复筑而坚之。”北周置复工中士,正二
清制,军机大臣每天面见皇帝“承旨”,退出后根据皇帝的意见和要求拟写谕旨 (乾隆以后一般谕旨由军机章京拟),交给章京缮写好,然后进呈皇帝审定,称为“述旨”。
见“三旗庄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