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奉天清吏司”。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置,以卿、郎充任,掌讨论内外政事,数月后罢。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平寇将军临渭亭侯庞会、骑督偏将军路蕃,各将左右,斩门突出。”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员额十五人,分在三庭办事。参见“平政院”。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考满之法。见“考满”。
见“纠察在京刑狱司”。
① 汉朝对中郎、侍郎、郎中等的统称。亦称“郎吏”。参见“郎”。②南北朝对尚书郎中、侍郎的统称。隋、唐以来泛称尚书都省左、右司及六部诸司郎中,员外郎。
官署名。清末设于各省,掌军饷出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