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邮
即“督邮”。
即“督邮”。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清朝出于急公好义之捐赠。凡捐资修葺文庙、城垣、书院、义学、考棚、义仓、桥梁、道路,或捐谷米银两,或如各省盐商、士绅捐出巨款,皆属此类。此外尚有捐马百匹给予纪录,运丁三年多交米三百石给予顶戴之例。政府分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佐令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一员,管理本监庶务。唐朝国子监置一员,正八品,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为从七品下,掌印,勾督监事; 七学学生有不可教者,举免之。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置,
官名。又作“右令”。春秋战国楚置。《左传·昭公二十七年》:“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鄢将师为右领,与费无极比而恶之。”军事机关名,隋朝置。《隋书·百官志下》:“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
满族早期,贵族皆称贝勒。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别为八旗旗主,称和硕贝勒,较其他贝勒为尊。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定宗室爵位等级,和硕亲王、多罗郡王下为多罗贝勒。入关以后定宗室十四等封爵,多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明永乐五年 (1407) 于四夷馆置。选国子监生充任,掌翻译各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宣德 (1426—1435) 后兼选官民子弟充任。经考试,通译者与官,不通者黜退。明初与乡、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