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正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酒正置,北周沿置。天宫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掌供御及祭祀用酒的酿制和保管。下设酒正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酒正置,北周沿置。天宫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掌供御及祭祀用酒的酿制和保管。下设酒正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
官名,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中书著作郎置,属秘书省。一说元康元年改。南北朝因之。详见“著作郎”。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官署名的合称,即东织室和西织室的合称。东织室、西织室,又简称东织、西织,属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 ”。其长官称令,属官有丞、令史等,掌织文绣及郊庙之服。又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扬府。唐朝沿置,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右武威大将军,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骁卫大将军。德宗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