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珠玉金银官
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见《汉书·贡禹传》。
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见《汉书·贡禹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司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刺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司刺”。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诸房各置一人。七品。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员拣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宋置,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岁有定数,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检踏官六员、称铜官一员、催纲官一员。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坑冶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薅养竹园採斫之事。其官有管勾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监兵百人,供劳役。见《金史·百官二》。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员,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官名,隋唐皆置,属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即“博尔赤”。官名,这是蒙元官名的音译,也译卜尔赤、博儿赤、博尔赤、保儿赤、保兀儿赤,汉又为“司膳”、“厨师”、“掌管伙食”。元朝置,掌宫廷烹饪宴饮等。
谋臣。《史记·苏秦列传》:“臣闻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故尊主广地强兵之计臣得陈忠于前矣。”又如《孔丛子对魏王》:“子高谓魏王曰:臣入魏国,见君之二计臣焉,张叔谋有余,范威智不逮。”
辅佐官员统称。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如书佐、假佐之类。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月俸八斛。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指从事中郎、仓曹掾、户曹属等等。隋朝则为州、郡、县低级官员泛称。官名,汉置,为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