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叫乞身。《后汉书·隗嚣传》:“夫以二子之贤,勒铭两国,犹削跡归愆,请命乞身,望之无劳,盖其宜也。”
即设科射策。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其法,将试题书于简策,按难易分为甲、乙两科,或甲、乙、丙三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应试者任意取策,不得更换。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主要行于太学,岁试博士弟子;其次
官名。“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之简称。为明朝值班文华殿,负责奉旨缮写书籍工作的职官,从七品,无定员。参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
1、上公。《穆天子传》:“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注:“正公,谓三上公。”2、周天子的降称。东周战国末年,周王降号为公,称正公。《后汉书·周嘉传》:“我平王之后,正公玄孙。”注:“《谢承书》曰:其先出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管带马弁护兵。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掌稽查军中事务。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监督征收地方税;二、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三、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四、滞纳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循序升补左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后隶上都留守司。仁宗延祐五年(1318),改为饩廪司。
官名。①西汉末年隗嚣割据政权曾置。②南朝梁置,中大通三年(531)定与龙骧将军同班。陈沿置,为七品,秩六百石,常以散骑官迁此职,外出多兼郡守。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西汉末年,隗嚣置,以周宗任之。